2006年8月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住房投诉攀升 汽车投诉发烧
我省房车消费半年总结
本报记者 陈卓 实习生 郭焱 通讯员 张益平

  日前,省消费者协会对外发布了今年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热点。其中,商品房投诉居高不下、汽车投诉“高烧”不退,仍是重点行业消费投诉热点。

  商品房投诉:同比增长18.75%

  据统计,商品房消费投诉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增长18.75%。投诉反映:地基下沉、墙体开裂、房屋渗水等商品房的质量问题突出;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延期交付仍是房产投诉的热点。此外,因商品房周边景观与开发商承诺大相径庭、建筑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而产生的纠纷有所增加。

  延期交付——赔偿150万
  今年初,宁海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房交付延期群体投诉案。
  被诉方为温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在宁海县开发的楼盘因为地段好景观好,从2003年开始预售以来就十分火爆。但到2005年楼盘接近交付时,开发商却发布公告,以施工过程中遭遇非典、台风灾害、频繁停电停水等为理由,需延期3个月交付商品房,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引起了276户购房者的不满。
  接到投诉后,宁海县消协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去年底,县消协召集13位购房消费者代表与房产商进行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按延期50天计算,房产商一次性赔偿给全体购房户违约金共150万元。

  屋顶漏水——修补赔钱
  今年3月,温岭金先生用80万元购买了一套300平方的商品房。可是,今年第一号台风过后,屋顶出现了漏水现象。在修理时,金先生发现建房材料不合格,在与开发商交涉未果后向温岭市消协投诉。
  7月13日,温岭市消协召集市建设局、市建工局、质安站、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以及投诉双方,对房屋质量进行现场踏勘,并组织进行调解。
  建工局和质安站有关专家分析了房屋存在裂缝的原因,认为这套商品房正处在转角处,加上6、7、8层高低不同,以及原有地基的土质原因,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专家也明确指出了施工单位在施工时的不规范操作,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拿出修补方案,经住户认可,并在施工中必须按图纸做到位,尽可能做完善。
  温岭市消协认为,从工程质量来看,施工单位确实存在问题。同时,提出了4点意见。最后,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对隐蔽工程(包括大梁)重新进行自查,并提出自查意见,送投诉方确认;同时建设单位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给投诉方。加固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提出,并经各方主体认可的书面修补方案,投诉方同意后再落实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跟踪质量监管,建工、质安部门负责监督。另外,由建设单位补偿给金先生损失——从7月1日起,每月1000元,至施工结束。
  总结提醒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合同附件、房屋预售合同或认购书中对购房人不利、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即房地产“霸王”条款,容易给消费者埋下陷阱。6月,天台县工商局合同格式条款审查委员会向这些条款开刀,共审查出7条。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睁大眼睛,以杜绝直接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或不平等条款出现,是将事后维权变为事先维权的明智之举。

  汽车投诉:同比增长20.83%

  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已经越来越普遍,但由买车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加,日渐复杂。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汽车质量、汽车维修依旧是上半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上半年汽车投诉量同比增长20.83%。

  买前要防:“疑似旧车”不少
  萧山消费者胡某,2005年12月购买了一辆著名品牌轿车,在开了2000公里左右时发现左边车门油漆有修补痕迹。胡某认为,该车在出售前肯定进行过修理,而经营者未将该情况事前告知,有意隐瞒,属于欺诈。而经营者则认为此属油漆质量问题,汽车并未经过修理。双方协商未果后,胡某向消协投诉。
  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提出进行车辆鉴定、换车或赔偿5万元的要求,均遭经营者拒绝。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5次反复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赔偿消费者25000元。
  消协提醒大家,购买新车时应对新车的内饰外观进行仔细的检查,最好带一个老驾驶员一起去试驾,看看车子性能内部件车底等情况。若新车已有行驶公里数,应询问清楚是何原因,并请车行解释清楚并出具证明,同时提供出厂前的检测单。

  买后常修:“问题”轿车退货
  湖州人金某本希望买轿车买来方便和舒适,没想到买了的是一辆麻烦不断甚至左前轮脱落的车。今年6月,由于轿车经过反复维修仍然摆脱不了问题甚至出现更加危险的情况,金某向吴兴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销售公司退货。
  吴兴区消保委受理这起投诉后,当即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金某反映的故障情况属实。消保委人士曾先后6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细致调解。终于在6月26日,在杭州总经销商的积极参与和协助下,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金某将该车转户给被投诉方,在转户后的3个工作日内轿车款11万元要转入金某的银行帐号,过户费用2400余元由被投诉方负责。     总结提醒  省消协提醒,目前的汽车类投诉反映了以下问题:
  1、汽车质量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转向、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油箱漏油,密封不严,开关失灵等。
  2、“返修车”销售。经营者刻意隐瞒产品的真实信息,将修理的汽车销售给消费者。
  3、维修质量没有保障。有的修理厂设备差、维修人员资质低,送修车经多次修理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有的修理厂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收费标准混乱,价格差别大。
  4、检测难题困扰消费者。目前我国独立于汽车生产企业之外的检测机构数量少、送检费用高。厂家自行鉴定的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无法保证公正。
  另外,一些汽车生产厂家在随车的文件中预设不平等格式条款,有意或无意地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针对这一情况,温州龙湾区消保委于近日走访了南京菲亚特驻龙湾的4S店,在其保修条款中,找出了5项“霸王条款”,还进行了逐一点评,帮助消费者鉴别。   
  (图片为本报资料照片)